1.選舉定義:一種多數人以投票方式來進行特定議題或政治職位的一整過程。
2.要素
正當性
民意偏好
解決衝突的管道
民眾對政治資訊的取得與學習
3..罷免:依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制度改為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可通過,罷免乃因人民對執政者施政不滿或不信任,認為當前執政者不具有正當性而行駛之權力。
4.罷免非民主政治的必要制度
避免局勢動盪
頻繁罷免只會造成社會民主衰退
罷免手段成菁英攻擊的利器
結論:
Almond &Verba公民社會631才是最佳的民主形態。
罷免→直接民主
選舉→間接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