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學年度音樂學系碩士班中西音樂史#72068
科目:教甄◆音樂專業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16世紀宗教改革後,基督新教(路德會、喀爾文教會及英國國教等)在音樂 上與舊教有哪些不同?(25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t7239130judy
教派 音樂觀點 音樂實踐
路德會(Lutheran) 支持音樂在禮拜中的作用,認為音樂能傳達信仰,促進信徒參與 保留部分拉丁文聖歌,但大量使用德語讚美詩(如路德的〈城堡堅固〉),鼓勵會眾合唱。合唱曲(Chorale)成為重要形式
加爾文教會(Calvinist / 改正教) 對音樂較保守,主張簡約、純粹,強調直接讚頌上帝 禁用樂器,只准使用《詩篇》改編的聖詩(如日內瓦詩篇),通常是無伴奏清唱(a cappella)
英國國教(Anglican) 居中立場,繼承天主教儀式但用英語實施 發展出聖公會聖樂,包括合唱團演唱的聖歌(Anthems)與清唱詩篇(Chanted Psalms),語言轉為英文
詳解 提供者:t7239130judy
項目 羅馬天主教(舊教) 基督新教(改革後)
語言 拉丁文為主 母語(如德語、英文、法語等)
音樂風格 複音音樂(如彌撒、經文歌),由訓練有素的合唱團演唱 更簡潔、重視旋律,讓會眾能唱
音樂目的 崇高、神秘,作為神聖儀式的一部分 教育與參與,幫助會眾理解信仰與參與敬拜
會眾參與 少,主要由神職人員與聖樂團進行 高,會眾大量參與合唱與敬拜
樂器使用 管風琴與其他樂器常見 有的教派(如加爾文派)禁止樂器,只允許清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