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定義:由於雙方使用相同資源、認知差異以及個性差異,使彼此對於意見和做法有所出入產生之對立。
(一)功能性衝突:對於組織是好的,應該想辦法增加,採用引進策略,可透過以下方式:
1. 更改組織結構:打破組織垂直、水平疆界。
2. 引進不同觀點人員或新人員:採用鯰魚效應,激發成員創意。
3. 利用遊戲,增加趣味性:類似各部門之間的績效競賽。
(二)非功能性衝突
利用Thomas衝突管理矩陣,分為兩個構面分別為獨斷程度、合作程度,得出五種衝突管理方式:
1. 避免:不合作不獨斷,代表不考慮自己也不考慮他人利益,不解決衝突,選擇逃避。
2. 競爭:亦稱強制,不合作且獨斷,只考慮到自己。
3. 妥協:合作且獨斷,找出雙方共通點,得出讓彼此滿意的方案。
4. 包容:亦稱通融,合作且不獨斷,為了他人願意放棄自己的利益與需要。
5. 合作:合作且獨斷,積極尋找讓彼此雙贏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