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房屋稅2.0新制將於今年5月1日首次開徵,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過去為減輕自住者負擔,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供自住,其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降為1.0%;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稅率仍維持1.2%。但修法後,自住房屋均應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也就是要有戶籍登記,才能適用1%的優惠稅率。反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已從1.5%~3.6%調升至2%~4.8%,且按全國總持有戶數計算,並採全數累進課徵,稅率相差大。
2.若新法上路後,民眾認為稅單上的金額有誤可依序採取哪些行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