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中大型火災撲救作業之基本程序(或步驟),可依英文字母F-I-R-E-S順序排列而區分為下列五項:
1.發現火災(Finding),其主要方式包括:
(1)任何人員察覺發生火災的徵兆並且通知船方;
(2)船上的自動偵火系統發出警報信號。
2.通報火警訊息(Informing),駕駛台當值人員接獲火警訊息時,應立即通知全船人員進入緊急戒備與動員狀態。同時,指派人員確認火災之發生部位。
3.侷限火場(Restricting),設法採取能夠防止火災蔓延之有效措施。
4.展開滅火行動(Extinguishing),迅速作成決策並且展開滅火作業。
5.監視火場(Supervising),火災撲滅之後,應將部份滅火器具留置於現場並且指派監視人員,以便因應復燃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