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營、 民營及專用鐵路監督實施辦法監理項目
依據鐵路法第45條
地方營、 民營及專用鐵路之
立案、興建、路線、組織變更、停止營運與廢止營運核准、行車、客運與貨運運輸業務、監督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