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倫理內涵的建構 (范熾文 民88)
一、教學方面
教學是教師的首要工作之一。教師應本著專業的理念,發揮「傳道、授業、解惑」之功能。
二、輔導方面
三、研究方面
教育是一項知識傳授的行業。教師必須從事教育研究,以促進教育之進步及發展。因此,各種實驗、測驗、個案資料運用,都要秉持嚴謹的態度,遵守研究倫理。
四、人際方面
學校是一個正式組織,必須靠全體成員分工合作來達成其目標。所以教師應本著相互尊重與互助合作之原則,與同事維持和諧的人際關係。
尤其教師之間,是以知識與學術為基礎,而非現實利益交換,透過學術研究、專業對話,以營造智性氣氛。
五、社會方面
學校教育要成功,有賴於家庭和社會的共同合作。教師具有專業的知能,可以協助各項社會服務工作,及推展親職教育。
教師專業倫理:係指教師專業領域中的一套行為規範,藉以規範教師執行專業時對其個人、他人及社會的行為。
茲說明如下:
(一) 基本原則:係指教師自己與專業的關係,包括對專業特性的了解、忠於專業工作、教育專業團體規範的遵守以及自我專業的成長等方面。
(二) 教師與學生之關係:係指教師與學生建立一種倫常的關係,包括了解學生、教導學生、對待學生、協助學生等方面。
(三) 教師與學生家長之關係:係指教師與學生家長彼此之間所建立的關係,包括與家長的聯繫、與家長的接觸所衍生的關係等方面。
(四) 教師與學校同仁之關係:係指教師與學校同仁相互之間的關係,包括相互合作、相互尊重、相互協助、相互激勵等方面。
(五) 教師與社會(社區)之關係:係指教師與社會(社區)之間的相互關係,包括協助社區辦理教育活動、社區資源的利用、參與社區活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