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核能概論
>
106年 - 106 高等考試_三級_核子工程:核能概論#63439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6年 - 106 高等考試_三級_核子工程:核能概論#63439
科目:核能概論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6年 - 106 高等考試_三級_核子工程:核能概論#63439
科目:
核能概論
年份:
106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六、日本福島事故屬於所謂的核能嚴重事故,已超出電廠「設計基準事故」的範疇,但 絕非是超出想像的事故。福島事故後我國臺電公司重新擬定面對核電廠發生類福島 事故時採取所謂的「斷然處置措施」的核電風險管理新思維,由核能副總經理或廠 長或值班主任決定在須確保反應爐結構與爐心核燃料的完整性時,優先於核電機組 有爐心熔解之虞的斷然措施,以杜絕任何類似福島事故,乃至更嚴重事故的發生。 請說明⑴要達成此一目的主要設計上的考量為何?(10 分)及⑵如何落實此一目標 的具體作法為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