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融觀點」(generalist practice perspective)社會工作是從人與環境互動中的脈絡 來看案主系統的困境,因此行動計畫就會包括許多系統的改變。以下個案,請提出 「綜融觀點」的社會工作處遇計畫。(25 分) 個案概況: 案主為國三男生,案父於案主就讀小六時過世,案母另組家庭且育有兩名就讀小學之孩子。案 主主要照顧者為案姐,但案姐於外地求學,難以就近管教及照顧。案主目前居於案姑家,但是 案姑未盡管教及照顧責任。案主因乏人管教及照顧,影響其生活作息,對課業也缺乏學習意 願,最近因偷竊案件被查獲。案主經警察局通報到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你是中心的社工員,請 以「綜融觀點」提出你的處遇計畫。

詳解 (共 1 筆)

rainism-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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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417497
2025/05/13

一、評估階段
1. 個人層面:
• 了解案主的心理狀態、自我認同、情緒困擾與行為問題(如偷竊行為背後的需求與原因)。
• 評估案主的學習動機與未來生涯方向。
2. 家庭系統:
• 瞭解案主與母親、姊姊、姑姑等家庭成員的互動與支持程度。
• 評估目前照顧與監督功能的缺乏問題。
3. 學校系統:
• 瞭解案主在學校的學習狀況、人際關係、與師長的互動情形。
• 與導師、輔導老師合作,蒐集案主在校的表現與需要。
4. 社區與制度資源:
• 評估案主在社區中的支持系統(如社區據點、青少年服務資源)。
• 確認政府或非營利機構可提供的相關服務。


二、處遇目標
1. 協助案主建立穩定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2. 增強案主的自我價值與未來規劃能力。
3. 提升家庭功能,強化照顧與監督支持。
4. 預防再犯行為,促進正向行為建立。


三、處遇策略與行動計畫

1. 個人層面介入
• 安排心理輔導,協助處理情緒、失落感與行為問題。
• 建立個別會談關係,引導案主探索興趣與生涯方向。
• 提供正向行為建模與激勵,逐步建立自我管理能力。

2. 家庭系統介入
• 與案母聯繫,了解其參與意願與能力,討論親職角色。
• 辦理家庭會談,協助界定照顧與管教責任(如探討是否可能回到案母或案姐家居住)。
• 提供家庭支持服務,如親職教育、家庭輔導等。

3. 學校合作
• 與導師及輔導老師合作,共同制定支持計畫。
• 安排課後輔導資源與學習支持(如課業補救、學習伙伴制度)。
• 鼓勵參與學校活動,建立正向同儕關係。

4. 社區資源連結
• 引介至青少年成長團體或社區課輔班,提供正向休閒與支持網絡。
• 若有需要,協助申請經濟補助、教育補助等制度性資源。
• 探索安置或寄養資源(若家庭支持功能無法恢復)。


四、追蹤與評估
• 定期進行個案檢討與評估,追蹤案主學習與行為改變情形。
• 根據案主與家庭的改變情況,調整服務目標與介入方式。
• 持續促進多方合作(家庭、學校、社區)以維持系統的支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