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6 條規定,兒少受到不當對待或嚴重疏忽,致未能獲得適當養育及照顧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保護、安置, 必要時得進行緊急安置。然而,根據我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之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顯示,目前接受機構安置之兒少比率偏高, 請說明造成此種現象之原因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