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請分別說明何謂共用部分及約定專用部分?並請說明那些共用部分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