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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專技高考_消防設備師:火災學#62908
科目:火災學概要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依照木材和木炭的燃燒原理,說明何者有分解燃燒的過程?又為何此等材質在消防 安全上有深層燃燒的特殊考量?(25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108消特已上榜
ㄧ、

木材為分解燃燒,大多數固體可燃性屬分解燃燒型態。

二、
因木材往往作為大型傢俱使用或是建築結構,體積較大,燃燒最後往往僅剩炭質固體,形成無焰之表面燃燒。而灰燼層難以傳導,以致形成一層隔熱層,射水往往難以滲透至內部,以致火場上之木質材質易出現深層火災
 
(深層火災:即內部,即可然物不需相變化直接燃燒)
詳解 提供者: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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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一鼓作氣四等消防 (已上榜) 謝謝這個偉大的網站
木材屬於分解燃燒 木炭屬於表面燃燒
木材成分分為植物纖維素與木素,老舊建物纖維素被溶解,木素容易熱分解
木材材質之建築容易燃燒且快速延燒,260度為木材之危險溫度,360度為引火溫度,470為發火溫度,若選用木材之材料為建物為梁,柱,天花板 發生容易短時間內分解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