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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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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執行員: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03118
> 申論題
四、刑事訴訟法有再審和非常上訴兩種非常救濟手段,請分別說明此二種制 度,並請至少列舉三項差異,說明二種非常救濟制度有何本質上的不 同?民國 104 年 2 月再審制度針對刑事訴訟法第 420 條有重大修正,請 以該條修法為中心,說明再審修法之原因及主要修法內容?(25 分)
相關申論題
一、甲向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起訴,主張:乙承租甲所有之 A 屋 (坐落宜蘭縣) ,兩造間之租約約定,就租約所生之爭議合意由臺北地院 管轄。租期屆滿後,乙拒不返還房屋,亦不付租金,爰依租賃物返還請 求權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訴請乙遷讓交還 A 屋,並請求支付所欠之租 金。臺北地院以裁定將該事件全部移送宜蘭地方法院管轄。乙不服裁定 提起抗告,理由為兩造已合意由臺北地院管轄,試問:抗告法院應如何 裁判?(25 分)
#435274
二、甲於民國(下同)110 年 8 月 1 日向臺北地方法院起訴,主張:乙於 107 年 1 月 20 日至其診所看診,惟乙至今並未支付相關診治費用共新臺幣 10 萬元。試問,乙於第一審未提出時效之抗辯,其可否於第二審言詞辯 論終結前提出?(25 分)
#435275
三、何謂「告訴乃論之罪」 ,請舉出二種分列在不同罪章的罪名為例說明?告 訴乃論之罪未經被害人或告訴權人告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依法可否啟 動調查?非告訴乃論之罪,直接被害人能否提出告訴及聲請再議?其理 由為何?請說明「告訴不可分原則」最新修法內容。(25 分)
#435276
二、甲遭檢察官以涉犯強盜罪為由,提起公訴。於第一審法院審理時,甲之 辯護人主張,甲在偵查中由警察詢問案情時,手銬都未曾解開,甲於該 次警詢做成之自白應無證據能力。法院隨後傳喚製作警詢筆錄之警察 到庭證述,警察到庭後證稱:「警詢時確實忘記解開甲之手銬,但甲當 時有辯護人在場陪同,且陳述過程均語氣平和、神態自若」。法院隨後 勘驗該次警詢錄影內容,亦證實警察前述證述應屬實在。甲與其辯護人 當庭對於警察之上述證詞及勘驗內容均表示無意見,但仍主張該次自 白無證據能力。試問甲與其辯護人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569523
(二)甲於訴訟繫屬中,將其對乙之債權全部讓與丁,於此情形,丁得否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第 2 項之規定,聲請代甲承當訴訟?(12 分)
#569522
(一)若法院審理之結果,認定 A 債權與 B 債權均不存在,應如何處理? (13 分)
#569521
三、被告張三於證據調查程序中才發現,法官與被害人訂有婚約,於是聲請法官迴避。檢察官主張,張三已經就案件有所聲明及陳述,已不得聲請 法官迴避。試問,法官應否迴避?原被告雙方何者主張有理由?請附詳 細理由說明之。(25 分)
#560560
二、在嫌疑人張三行收賄案件的偵查中,警察為掌握其與那些人往來,在取得法官所核發的令狀後,安排了不同車輛停放在其住家對面,對準門口, 拍攝在張三家出入的人員。審判中,檢察官以警察所拍攝的影片作為證據,張三主張警察的行為違法。請問,張三的主張是否有理由?請依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詳答。(25 分)
#560559
(三)乙、丙、丁為何類共同訴訟關係?如第一審判決甲全部勝訴,僅被告丙、丁提起上訴,乙未提起上訴,上訴效力是否及於乙?(25 分)
#560558
(二)甲聲請法院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之登記,法院應如何裁判?(13 分)
#56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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