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依本辦法取得之耕作權或地上權 登記後繼續自行經營或自用滿五年,經查明屬實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耕作權人 或地上權人,向當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說明其立法意義與目 的為何?對族人土地權益有何影響?試申論之。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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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i
詳解 #2889896
一.原住民保留地開法辦法係依據山坡地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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