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執行法院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薪資債權為執行,而將該金錢債權移轉於執行債權 人,因薪資債權有已到期薪資債權與未到期薪資債權之分。試問:⑴執行債務人就 已到期薪資債權,是否得再為爭執及請求撤銷該部分之執行程序?(15 分)⑵未到 期薪資債權,是否發生清償效力?(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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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625001
四、薪資債權的移轉命令 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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