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明對獸醫工作非常嚮往,於高中畢業後,先去動物醫院實習再決定是 否讀獸醫系。由於非常勤奮,在合格獸醫師之指導下,開始參與手術, 充任助手,並開處方箋。於一年後,發現成為獸醫師為畢生心願,隨即 考上獸醫系,同時在原來動物醫院上班。畢業後,即充任該動物醫院獸 醫師,並列於醫院之值班表上,然於畢業一年後才考上獸醫師執照,至 今仍未請領獸醫師執照及執業執照。請問,您為執法人員,對小明於四 個執業時段(考上獸醫系前,於讀獸醫系時,獸醫系畢業後,考上獸醫 師執照之後)之法律責任判定為何?請依獸醫師法規定陳述。(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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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遼璟
私人筆記 #3875057
考上獸醫系前(違犯第30條) 於讀獸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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