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國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於民國 99 年修正時,相當比例地納入「關係最切」 選法原則。試就「關係最切」之意義、其於國際私法發展中之定位,並列舉現行涉 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任二涉及「關係最切」之條文,扼要說明其各自的「關係最切」 內涵。(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