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目前社會常會出現的議題之一,在早期社會中往往認為家庭屬於私領域而不予以干涉,但隨著時代演進,在現代社會確是社會大眾十分關注的議題,如何幫助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是社會學重大的課題之一,以下茲就題意論述如下:
(一)家庭暴力包含三種類型
1、身體暴力
此類型的家庭暴力是加害者對受害者身體層面上的權利侵害,如對其施以虐待、遺棄、傷害、性侵害,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或是濫用親權等。
2、精神暴力
精神層次上的家庭暴力又分成三種,第一種為“言詞虐待”,即加害者用言詞或是語調之方式對被害者進行脅迫或恐嚇,藉以控制被害人;第二種為“心理虐待”,加害者以足以引起被害人精神痛苦的不當行為侵害被害人,如竊聽、不實指控、冷漠鄙視、試圖操控被害人等;第三種為“性虐待”,強迫被害人進行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或是逼迫觀看色情影片、圖片。
3、經濟暴力
於經濟層面上對被害人施暴,如父母不給小孩生活費、老公強迫家庭主婦老婆擔任借貸保證人等,惡性傷害被害人自尊的行為。
(二)可能選擇不離開家庭暴力關係的原因
1、經濟因素
許多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經濟弱勢的存在,他們須仰賴施暴者所給予的經濟援助才得以在社會中生存下來,其本身並不具備獨立生活的經濟能力或條件,也因此即便家暴中心欲給予協助,他們往往會害怕自己或小孩從此失去經濟依靠而予以拒絕,進而選擇繼續此不健康的家暴關係。
2、親情羈絆
家人這層關係是許多人離不開家庭暴力關係的原因,往往會有“畢竟是一家人,忍忍就好不要計較”的念頭浮現,並且對於通報後是否會對施暴者產生不利影響十分掙扎,受到儒家文化“以和為貴”的思想影響,認為要顧全大局而選擇拒絕社會協助。
3、外在眼光
社會的氛圍往往是鼓勵和不鼓勵分,對於“離開”這件事貼上負面標籤,因此被害人會害怕自己遭社會貼上負面標籤而選擇拒絕協助,繼續家暴關係。此外,被害人親友的反應與建議有時候也是受害者不敢說出來的原因。
(三)總結
家庭暴力是現代社會隨著生活壓力越來越大,越來越常見的社會問題,應分別對被害者選擇不離去之原因,經濟、親情或是外在眼光,予以相對應的輔助措施,給予受暴者足夠的勇氣與幫助走出家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