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檢察官獲報管區警察 X 有接受賭博電玩業者請託,長期於實施臨檢盤查勤務前「通 風報信」,以避免店家遭查緝之不法情事,並且經常涉足有女陪侍場所而接受業者 飲宴招待等情。檢察官於依法核准通訊監察期間內,監聽警察 X 所使用電話獲悉相 關案情並將通話內容轉製監聽譯文。試問,相關監聽譯文是否屬於傳聞證據?其於 審判程序如何進行「證據調查」?(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