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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財政學#61194
科目:財政學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民國 103 年縣市長改選時,有多位候選人提出如果當選將推動「參與式預算」 (Participatory Budgeting)。何謂「參與式預算」?參與式預算制度成功的關鍵有那 些?實施參與式預算制度須注意避免那些問題?(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nva45qc3

四.(一)參與式預算(Participatory Budgetinggeting):是一種讓民眾透過公民審議及溝通協調方式,將政府公共資源有效合理分配的決策程序,它允許公民在政府預算決策過程中直接參與並決定公共資源應如何配置。更詳細來說,是由公民來決定一部分公共預算支出的優先順序,亦即由住民和社區群體代表,以正式或非正式會議共同討論各類攸關民眾生活的公共預算支出優先順序,並可藉由提出計畫,並且投票等方式來決定。(臺北市政府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資訊平台→Q&A)
           參與式預算(Participatory Budgetinggeting):係對於分配公共資源的決策,讓公民透過辯論與協商過程予以參與,亦即允許公民對於資源該如何支用,以及用在何處扮演更直接的角色。給予公民參與、被教育與被授權的機會,形塑更明亮的公民社會,有助於提升預算透明度,減少政府無效率與貪污。(徐仁輝)
四.(二)1.市長的大力支持。
              一個政府願意接受參與式預算制度必須要首長有改革的企圖,市長願意扮演政治企業家的角色,大力支持新制度的實驗。市長支持是最關鍵的,因為市長必須作授權的決策,決定提供必要的資訊與財務資源給參與式預算。
          2.公民社會的能力。
             參與式預算制度在具有深厚公民社會根基的都會城市較能成功,因為已經存在的社會運動網絡、社區組織、與其他自願性組織對實驗性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參與式預算的成功決定於公民的積極參與,不僅參與選擇政策,更合理化政府的改革努力;愈高的公民參與愈合理化政府的政策。
          3.立法部門的包容。
             參與式預算制度會削弱立法部門傳統法定的預算審議權力,因此許多立法議員可能會抗拒實施。如果立法部門相對與政府行政部門為弱勢,當議員們感覺其利益受到威脅時,可能會阻撓參與式預算的進行。如果議會與市長權力相當,市長就不可能授權太多的資源給參與式預算,因為他必須花更多的政治精力來應付議會;因此民意機構的包容與支持是不可或缺的。
          4.財政資源的彈性。
             參與式預算需要政府有資源去支應與執行公民選擇的方案;因此當一個城市有較多的可自由衡量資金(discretionary fund),它就愈有可能讓公民選擇政策計畫,而給與預算支援,亦即政府財政愈有彈性,公民就有更多的機會選擇新的公共工程;反之如果一個城市的財政困難,參與式預算制度的重點就從選擇特定支出方案,移轉至對於政府債務、租稅與有效利用有限資源等方面的討論。首先政府必須要花時間與精力向參與者解釋理想的都會財政為何,參與者對於政府的一般性政策優先順序予以投票,亦即參與者不再選擇特定公共工程,而是指出政府該如何支用資源的大方向。
          5.預算的透明度。
             政府預算充滿無數的專業術語,預算數字的計算亦涉及許多統計技術,計畫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更是複雜,一般民眾對於如此專業的預算與計畫決策是不容易接近與了解的,因此有賴政府相關機關的協助與輔導,同時加強預算的透明度。
          6.傳播媒體的功能。
             參與式預算的進行需要各項資訊的傳播,客觀公正的傳播媒體對於事實的揭露與知識的傳遞相當重要。除了傳播訊息,媒體或多或少也扮演著教育者的角色。
          7.實施範圍的慎選。
             哪些地區哪一類的公共建設支出計畫,較適合於透過公民參與作出預算決策,須視不同都市的經濟、社會與城市發展特性而定;因此選擇適當的支出計畫與公共服務範圍,關係著參與式預算的可行性與接受度;例如採行之初可以從與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社區營造」支出計畫或公益性社會服務項目作起。(徐仁輝)
四.(三)1.SOP不夠親民。
          2.參與族群狹隘。
          3.推廣教育困境。
          4.協力程度不一。
          5.ICT機制要跟上步調。(臺北市政府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資訊平台→認識參與式預算→概述(原由))
          1.小都會區會被邊緣化。
             將整個都會分成不同的區,目的在於提升效率、課責與分權化,同時促進區間對資源的良性競爭。然而,將會議訂於區層級,限制了整個都會政策網絡的形成,而人數過少的小團體難以動員足夠人數確保其方案被採行。
          2.議案會自私化。
             整年度召開的系列會議,目的在於提高參與率,可以產生更多的討論與授權公民。然而,當動員本身成為獲得資源的目的時,參與者可能變得不勤快出席,出席議會之目的只為了特定政策建議案的投票。
          3.弱勢族群會被邊緣化。
             生活品質指標的產生,係為給予低所得地區更多資源,也可增加公民在區內競爭的參與。然而,即使貧窮地區並非一致性,少數邊緣人口仍可能分不到利益。
          4.公民代表會樁腳化。
             獲選代表在最終計畫投票前的巡迴訪問,有助加強他們對於建議方案的知識與了解,少數方案也允許較有經驗的代表們直接參與決策。然而,代表們可能缺乏足夠的技術去衡量社區需求,而受到激情的訴求所左右。過程中也可能受到社區領袖所支配,而非一般公民。
          5.公民代表會圖利自己問題。
             選出代表整個都會的「都市預算議會」,目的是為了讓人數少的代表可以直接與政府或立法議員們溝通協商,減少無效率,提高辯論品質與對困難的議題作決策。然而,少數社區領袖可能利用這種與政府官員的接近管道,圖謀個人利益。
          6.政府對公民資訊壟斷。
             政府提供參與者詳細的財務資訊,目的在教育民眾有關預算財政知識。然而,參與者可能完全依賴政府的資訊作判斷。
          7.政府對公民代表資訊壟斷。
             組成社區委員會監督參與預算有助於提升透明度與課責。然而,參與者也可能完全依賴政府所提供的資訊。
          8.慎防被利益團體左右。
             參與式預算所討論的支出計畫大多涉及利益或成本的集中,因此自然會形成利益團體。在計畫選擇與預算的形成過程中,一般民眾經常是沉默的,利益團體的積極參與,很可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影響到最終的結果,因此必須慎防決策過程被利益團體左右。
          9.避免團體動態(group dynamic)問題。
             參與式預算制度的初衷大多是立意良善的為窮人利益出發,然而在團體的互動過程中,經常產生許多團體動態問題,如可能出現團隊思考(礙於時間壓力草率作出決定)、多數暴政(少數服從多數)、團隊盲從等,而導致最終結果背離了原來的美意。(徐仁輝)

詳解 提供者:No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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