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港灣資訊服務大致可區分為「船舶交通服務」及「海上資訊」二類,請就上述二類資訊服務系統目的及內容分別簡單述明之。(25 分)
船舶交通服務
目的:
確保港區及航道之航行安全與交通順暢,透過即時監控與管理船舶動態,預防事故發生,降低港區營運及環境風險。
內容:
1. 利用雷達、無線電探向器等設備,進行船舶交通監控
2. 提供即時船舶動態及航行相關資訊
3. 必要時提供航行建議或實施交通管制
4. 協助海難事故通報與緊急應變作業
海上資訊
目的:
提供船舶與港口作業相關之環境、航道及作業資訊,協助船舶安全航行與港口營運決策。
內容:
1. 提供氣象、潮汐、流向及浪況等海象資訊
2. 提供航道水深、燈標狀況及施工公告
3. 提供港口泊位、進出港及作業相關資訊
4. 發布航行警告與其他重要公告
船舶交通服務與海上資訊相互配合,共同提升港灣營運效率與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