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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社會行政:社會研究法概要#35552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社會研究法概要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焦點團體是愈來愈常見的特殊訪問方法,請說明它的適用時機和操作方法。(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行不行?絕對沒問題!
焦點團體法是透過多數人的團體討論方法做為質性研究的方式之一。
特點
1.可以在短時間內觀察到大量的語言非語言互動,針對探索性的研究而言,是非常好的使用技巧。
2.亦可激發出不同的觀點與想法,進行深度的探索。
3.團體的組成以6-8人為多,且同質性越高越好,因對話的效果較好,較不會因為社會地位、語言、輩分等差異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