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會控制理論:
赫胥認為犯罪是人的自然傾向,所以犯罪是不需要解釋的,人為何犯罪才需要解釋。亦即,人為何要守法?若人類不受外在法律的控制或環境的陶治與教養,便會傾向犯罪,而這些外在的影響力量,如家庭、學校、職業、宗教及社會信仰,甚至是法律及警察即是所謂的「社會控制」。人之所以不犯罪,乃是人和社會建立起強度大小不同的社會鍵而防止一個人去犯罪。例如當少年從事犯罪便會失去上述這些關係,對於失去這些關係的恐懼與不安,少年則會控制自己不去犯罪。
(二) 四大社會鍵:
1. 附著鍵:為「情感」要素。依附於家庭、學校、朋友等的一種親密連結。也就是說我們害怕失去我們摯愛或親愛的人對我們的好評語。
2. 奉獻鍵:為「物質」要素。我們所珍惜或追求的目標、經驗及期望,當我們去從事犯罪便會失去上述這些東西,則會控制自己不去犯罪。
3. 參與鍵:為「時間」要素。犯罪需要大量時間和精力,但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當我們從事某件事之後,便難再去從事犯罪。如當我們花了許多時間和精力去做功課、運動等活動,自然就缺少時間和精力去規劃犯罪或從事犯罪。
4. 信仰鍵:為「道德」要素。當個人相信法律規定是「合理、正當的」,那麼就會自動自發的覺得有一個道德責任要去遵守它,且也會內化這種道德規範,認為遵守法律規定是對的,自然而然就不會去從事犯罪。
一.社會控制理論
1.理論:學者赫胥認為人性本惡,相比其他犯罪學理論解釋為什麼人會犯罪,更值得研究的是為什麼人可以不犯罪?
人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如果不靠社會鍵拉住他就容易犯罪,赫胥主張,人之所以可以不犯罪主要是有四個
社會因素拉住他依序為,奉獻,依附,參與,信念,如果社會鍵愈多,人越不容易犯罪,反之,社會鍵越少越容易犯罪.
2.內涵:
(1).依附:依附家庭,據研究指出在親子關係良好的環境中長大,人格發展較完整,較有包容心及同理心俗話說:
有媽的孩子像個原味煲.還有酥皮臭豆腐,麻辣燙有湯底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