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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三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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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司法、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法律實務組:刑法#103167
> 申論題
四、甲、乙為男女朋友,因分手爭吵。甲打電話到乙家告訴乙之母親,限當 天乙出面解決,否則放火燒乙家。乙置之不理,甲遂將自家瓦斯桶拉到 乙家公寓樓梯間,大喊要乙一起玉石俱焚,以瓦斯管將液化石油氣從前 陽臺導入乙房子內,待液化石油氣蓄積瀰漫房間達爆炸界限,即於房門 附近,以打火機點火引爆液化石油氣,瞬間產生氣爆並引發火勢,窗戶 玻璃受氣爆產生之壓力波及而破碎損壞,家具燒燬,並波及樓上鄰居房 屋,幸因民眾發現瓦斯氣爆旋即報案,經消防隊趕赴現場及時撲滅火勢, 人員無傷。請問甲之行為如何論斷?(25 分)
相關申論題
一、甲為遊覽車業者,明知在疫情期間因無營業,公司員工 A、B、C 均已離 職,竟未經前開三人之同意,任意剪貼影印前所取得派車單內前開三人 之身分證影本,並盜刻其印章,蓋於自行製作之在職證明及靠行合約書 上,以證明三人尚任職於該公司,向政府機關申請紓困補助,經政府機 關審核通過後撥下補助款。一週後甲聽聞政府即將解封,可以出團,遂 向好友乙借了五十萬元。乙惟恐無憑證,便製作內容無虛假(借款時間、 金額、償還日期均如實)之借貸契約,並模仿甲的簽名。請問甲、乙之 行為是否成立犯罪?(25 分)
#435543
二、甲因女友乙遭前男友 A 跟蹤騷擾而氣憤不已,乙為證明自己與 A 無瓜葛, 唆使甲教訓痛打 A 一頓,不料甲與 A 見面時,見 A 開名車戴名錶,打消 打 A 之念頭,反而恐嚇 A 交付十萬元作為賠償,否則將向 A 公司上級檢 舉 A 性騷擾乙一事。A 為息事寧人,將錢交付予甲,但心仍有未甘,天天 打電話騷擾乙。乙找來甲交待甲一定要依其指示殺了 A。某日甲持改造式 手槍埋伏在 A 上班地方樓下電梯口,打電話約 A 下樓,俟電梯門一開步 出一人,甲以為是 A 就開槍,未料是其他樓層的人先走出電梯而中槍,幸 緊急救護未死,A 也毫髮無傷。請問甲、乙之行為如何論斷?(25 分)
#435544
三、甲遇紅燈停車,遭後方未保持適當距離之乙騎摩托車撞上,甲車並無大 礙,但乙因車輛倒地雙腿擦挫傷,路人 A 見狀迅速打電話叫警察及救護 車,甲認為不是自己之問題,且為了趕上班,心想乙已有人救助,未等 待警方到場處理,並未獲得乙同意,也未留下日後可供聯繫之資料,即 逕自離開現場。警察 B 到場後聞到乙滿身酒氣,測得其呼氣酒測值為 0.23,又見其無法走直線,語無倫次,遂移送地檢署。B 根據路人拍攝涉 嫌甲之車牌後循線找到甲之住處,甲不在家,甲妻丙以為甲闖禍,向 B 表示當天開車者是她,B 遂將丙移送地檢署。試問甲、乙、丙之行為依 刑法如何評價?(25 分)
#435545
四、甲沉溺賭博,致背負鉅額債務,此時乙正因買賣糾紛,對 A 心生懷恨, 便主動鼓動甲:「你既然已走投無路,乾脆去偷 A 的珠寶店。」儘管受 乙的慫恿影響,甲仍舉棋不定。丙也同樣想報復 A,主動找到乙,獻上 針對甲心理弱點的說服方案。乙依據丙的策略向甲說: 「只要不傷害 A, 就當成暫時借用。」甲得到合理化藉口後,最終撬門侵入 A 珠寶店行竊, 得手一批珠寶。試分析甲、乙、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7
三、甲酒後開車於某日下午 8 時 40 分許追撞 A 所騎乘的機車,致 A 當場手臂 骨折,倒臥路邊。甲在未告知 A 的情形下,下車快跑至下一個十字路口, 進入便利商店。甲在是否返回現場的兩難中,致電其母乙,告知發生車 禍事故。乙要求甲不要報警,以便其到場後將甲載離現場。在乙到來前, 甲請便利商店店員撥打 110 救護車與報案。於同日下午 9 時 7 分許,警員 前來對甲進行酒測,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1 毫克。依交通部 運輸研究所民國 77 年 8 月間之實驗研究結果,回溯推算駕駛車輛時之吐 氣酒精濃度約為每公升 0.3429 毫克。試分析甲、乙行為之刑責。 (25 分)
#559486
二、甲對 A 惡意積欠債務一事心生不滿。甲遂對 A 表示: 「如不償還,我就 讓妳好看。」未料 A 絲毫不為所動。甲怒不可遏,遂對 A 施以毆打,並 將其壓制於床。甲接著強行拍攝 A 之裸照以洩憤。隔日,甲拿出於五金 行所購得的空白本票,命遭受強押中的 A 簽立該筆欠款金額的本票。甲 因自己無相關經驗,遂要求有簽立本票經驗的乙簽寫範本供參。乙礙於 與甲的交情,不情願的提供漏未填寫發票年、月、日範本。A 依樣填寫 後交給甲。試分析甲、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5
一、甲經營 KTV,在開業的三年間內陸續招募未成年少女 A(17)歲、B(15 歲)、C(13 歲)等人於該店內坐檯陪酒。少女們經常逃學到店裡,以每 檯新臺幣(下同)1 千元的價格,提供男客坐檯、陪酒,並供男客撫摸 胸、腰及大腿等部位。甲從每檯抽取 2 百元,將此視為其主要營生手段。 甲自開業初期起固定於每年三節,以「慰問金」名義致贈 1 萬元現金予 轄區員警乙。多虧乙事前通報,甲多次安然度過警局的掃黃行動。試分 析甲、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4
四、約十餘名幫派分子聚集於一間座落於市區交通樞紐道路旁的夜店門口, 在甲命令下叫囂、占據車道,以及阻擋出入口,致使該夜店與周邊商家 的顧客驚恐走避。見到警方到場後,甲反而透過網路直播號召更多人前 來圍堵警車與推倒交通錐。警員 A 在維持交通秩序時,遭幫派分子乙揮 拳擊中臉部,導致其鼻樑流血,其他幫派分子鼓譟說: 「打得好!就該這 樣!」面對被群眾阻塞的車道,急著送哮喘孩童 B 就醫的丙,以及急著 趕時間出國搭機的丁、戊三人共同決意開車衝入人群,強行開闢一條通 路。未料,丙車被攔下,丙、丁、戊因執意通行,隨即與甲、乙等幫派 分子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混亂中被捲入群毆的路人 C,於參與群毆時受 到驚嚇,導致心臟病發死亡。試分析甲、乙、丙、丁、戊前述行為可能 涉及的刑事責任。(25 分)
#551639
三、某市環保局局長甲與任職該市勞工局的妻子乙育有一子 A。B 公司負責 人丙向甲承諾協助其子 A 免試進入該市某明星私立高中就學,並提供 A 獎學金,以換取甲協助 B 公司於某水源保護區大飯店開發案之環評順利 通過。甲指示下屬降低水質保護的考量,使 B 公司開發案順利通過環評 審查。甲也與乙商量,利用乙個人人脈為丙引介該市主管旅館業的觀光 局官員認識,藉此讓 B 公司順利取得旅館業登記證。試依據中華民國刑 法分析甲、乙、丙前述行為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25 分) 代號:10220、10320 10620、10820 41020 頁次:2-2
#551638
二、甲在泰國發送預錄的網路語音電話,假冒檢察官向臺灣境內的居民謊稱 其銀行帳戶涉及洗錢,要求將資金轉移到安全帳戶以進行資金清查。短 時間內,已有多名受害人受騙。甲詐騙時所使用的受害者個人資料是由 16 歲高中學生乙,以論件計價的方式販賣給甲。乙雖擅長透過資訊安全 漏洞從網路上取得他人個人資料,但對於該詐騙系統的具體運作方式並 不十分清楚。丙為居住於美國的美國公民,被甲聘用處理金流,購買國 外加密貨幣以隱匿甲犯罪所得流向。試依據中華民國刑法分析甲、乙、 丙前述行為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25 分)
#551637
相關試卷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刑法#134504
114年 · #134504
114年 - 114 司法、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法律實務組:刑法#130123
114年 · #130123
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刑法#128637
114年 · #128637
114年 - 114 高等考試_三級_司法行政:刑法#128296
114年 · #128296
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刑法#124278
113年 · #124278
113年 - 113 司法、調查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法律實務組:刑法#122060
113年 · #122060
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司法行政:刑法#121404
113年 · #121404
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刑法#121398
113年 · #121398
113年 - 11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刑法#119380
113年 · #119380
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法律廉政:刑法#118258
112年 · #11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