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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三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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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觀護人(選試少年事件處理法)、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監獄官:刑法#44549
> 申論題
四、甲因爭風吃醋而與 A 結怨,乃興狠狠教訓 A 之心。甲得知 A 經常進出某鋼琴酒吧 飲酒作樂,於是唆使不知情之 13 歲不良少年乙前往該酒吧教訓 A;某日夜晚,乙 持木棒進入該酒吧,由於燈光昏暗,將 B 誤認為 A,而以木棒一陣棒打 B,乙因經 常參與幫派鬥毆,棒棒均是用力打,B 受傷而倒地,但在混亂中亦打中在 B 身旁之 客人 C。經報警到場處理後,發現 A 在現場,但未受傷,B 傷重不治死亡,C 嚴重 骨折。試問:甲、乙二人之行為應如何處斷?(25 分)
相關申論題
一、甲、乙、丙、丁四人在某餐廳聚餐,席中甲、乙、丙三人僅吃飯未喝酒,而丁因高 興而喝了些酒,回家之際,丁堅持並未喝過量,而駕駛自用小客車送甲、乙、丙三 人回家,行駛途中因疏於注意而將路上行人 A 撞傷,在警察前來處理之前,丁拜託 未喝酒之甲掩護,由甲坐上駕駛座而頂替,但經警察機關深入偵查後,發現事實上 係丁酒駕肇事,經酒測後,丁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1 毫克,全案移送地 檢署偵辦。檢察官傳訊甲、乙、丙三人作證時,甲、乙、丙三人事前竟基於共同犯意 之聯絡,一致作證係甲酒駕肇事,且三人就肇事時駕駛係何人此一於案情有重要關係 之事項,均供前具結而為虛偽證述係甲駕車肇事。試問:甲、乙、丙、丁四人之行為 應如何處斷?(25 分)
#146995
二、甲因投資股票失利,導致負債累累,心中萬分鬱悶;甲之妻乙見此情景,乃向甲提 出在高鐵上放置爆裂物,使高鐵爆炸,而對政府報復之計畫。甲同意乙之計畫而生 犯罪之意,準備俟時機而行動。乙為了順利進行計畫,乃拜託有製造爆裂物經驗而 有深厚交情之丙,幫忙製造爆裂物,丙答應後,製造一顆炸彈交給乙。某日,甲將 炸彈放置於某班高鐵列車上,經乘客發現報警處理,高鐵警察隊立即通知高鐵公司 停駛該列車並封鎖現場,經防爆人員及時處理該炸彈後,並未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試問:甲、乙、丙三人之行為應如何處斷?(25 分)
#146996
三、甲明知經常有生意來往之 A 公司倉庫中並無任何貨物,基於測試乙是否有膽量之意 思,對不知情之乙說:「A 公司倉庫裡有大量黃金飾物,你可利用夜晚進去盜取!」乙 聽信甲之言語,於某日夜晚侵入該公司倉庫偷取黃金,適巧當日白天 A 公司買入一 批金飾,乙順利竊得該批金飾欲離去之際,被巡邏之保全員 B 發現,B 拼命抓住乙, 乙為了逃離現場,而出重拳將 B 打倒在地,乙逃出室外,B 起身後緊追不捨,此時, 剛好乙之好友丙經過該地,在迅速溝通後,丙認識當時事實情狀,乃協助乙阻止 B 追趕,拾起地上木棒重打 B 之腹部,見 B 倒地不起後,乙丙二人迅速逃離現場, B 腹腔嚴重出血死亡。試問:甲、乙、丙三人之行為應如何處斷?(25 分)
#146997
二、某甲得知某個魔術社所印製,供作魔術用的百元鈔票道具,雖沒有防 偽浮水印,且鈔票上將【中央銀行】旁 2 個紅色小印章處改為模糊之 【玩具銀行】之印章文字,然正反兩面其餘部分,均甚為逼真,遂向 該魔術社購得印刷電子模板,委託印刷行大量印製後,放到網站,並 標示【最強大魔術鈔票】,以每張 6 元販售。某乙下單購入 100 張 後,先持之向便利商店購買牛奶,經店員收受後,並找零 50 元,乃 食髓知味,再拿出 10 張向銀行換千元大鈔,為銀行員識破並報警而 查獲,循線逮捕甲、乙二人。甲到案後,答辯該鈔票為魔術的玩具道 具,只要使用時,用心一點就可以辨識其與真鈔不同;乙則說明其購 買後,一時糊塗,才使用看看云云。請問法院應如何論處甲、乙之行 為?(25 分)
#569520
一、某甲駕駛 A 車因紅綠燈變換,撞擊前面由某乙駕駛 B 車,造成 B 車 毀損,發生糾紛後,乙疑似路怒症發作,下車叫陣,並靠近 A 車車門 處,伸手揪住甲之衣領要甲下車,但甲拒絕,掙脫後踩下油門,將 A 車移到 B 車平行處,乙更加不滿,轉頭回 B 車擬拿取鐵管,某甲見乙 的動作,趁其開啟車門拿取鐵管之際,乃猛力推擠車門,讓站在車門 中間之乙,前臂壓砸傷與挫傷,手中的鐵管掉落地上,甲將之迅速撿 起放在車內,並撥手機報警處理。甲在警局調查時,陳稱:1.因車速過 快煞車不及才會不小心撞擊 B 車;2.害怕被乙拿鐵管打,才會推車門 防衛自己。請問依照刑法規定與法理,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569519
四、甲沉溺賭博,致背負鉅額債務,此時乙正因買賣糾紛,對 A 心生懷恨, 便主動鼓動甲:「你既然已走投無路,乾脆去偷 A 的珠寶店。」儘管受 乙的慫恿影響,甲仍舉棋不定。丙也同樣想報復 A,主動找到乙,獻上 針對甲心理弱點的說服方案。乙依據丙的策略向甲說: 「只要不傷害 A, 就當成暫時借用。」甲得到合理化藉口後,最終撬門侵入 A 珠寶店行竊, 得手一批珠寶。試分析甲、乙、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7
三、甲酒後開車於某日下午 8 時 40 分許追撞 A 所騎乘的機車,致 A 當場手臂 骨折,倒臥路邊。甲在未告知 A 的情形下,下車快跑至下一個十字路口, 進入便利商店。甲在是否返回現場的兩難中,致電其母乙,告知發生車 禍事故。乙要求甲不要報警,以便其到場後將甲載離現場。在乙到來前, 甲請便利商店店員撥打 110 救護車與報案。於同日下午 9 時 7 分許,警員 前來對甲進行酒測,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1 毫克。依交通部 運輸研究所民國 77 年 8 月間之實驗研究結果,回溯推算駕駛車輛時之吐 氣酒精濃度約為每公升 0.3429 毫克。試分析甲、乙行為之刑責。 (25 分)
#559486
二、甲對 A 惡意積欠債務一事心生不滿。甲遂對 A 表示: 「如不償還,我就 讓妳好看。」未料 A 絲毫不為所動。甲怒不可遏,遂對 A 施以毆打,並 將其壓制於床。甲接著強行拍攝 A 之裸照以洩憤。隔日,甲拿出於五金 行所購得的空白本票,命遭受強押中的 A 簽立該筆欠款金額的本票。甲 因自己無相關經驗,遂要求有簽立本票經驗的乙簽寫範本供參。乙礙於 與甲的交情,不情願的提供漏未填寫發票年、月、日範本。A 依樣填寫 後交給甲。試分析甲、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5
一、甲經營 KTV,在開業的三年間內陸續招募未成年少女 A(17)歲、B(15 歲)、C(13 歲)等人於該店內坐檯陪酒。少女們經常逃學到店裡,以每 檯新臺幣(下同)1 千元的價格,提供男客坐檯、陪酒,並供男客撫摸 胸、腰及大腿等部位。甲從每檯抽取 2 百元,將此視為其主要營生手段。 甲自開業初期起固定於每年三節,以「慰問金」名義致贈 1 萬元現金予 轄區員警乙。多虧乙事前通報,甲多次安然度過警局的掃黃行動。試分 析甲、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4
四、約十餘名幫派分子聚集於一間座落於市區交通樞紐道路旁的夜店門口, 在甲命令下叫囂、占據車道,以及阻擋出入口,致使該夜店與周邊商家 的顧客驚恐走避。見到警方到場後,甲反而透過網路直播號召更多人前 來圍堵警車與推倒交通錐。警員 A 在維持交通秩序時,遭幫派分子乙揮 拳擊中臉部,導致其鼻樑流血,其他幫派分子鼓譟說: 「打得好!就該這 樣!」面對被群眾阻塞的車道,急著送哮喘孩童 B 就醫的丙,以及急著 趕時間出國搭機的丁、戊三人共同決意開車衝入人群,強行開闢一條通 路。未料,丙車被攔下,丙、丁、戊因執意通行,隨即與甲、乙等幫派 分子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混亂中被捲入群毆的路人 C,於參與群毆時受 到驚嚇,導致心臟病發死亡。試分析甲、乙、丙、丁、戊前述行為可能 涉及的刑事責任。(25 分)
#55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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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制:刑法#121398
113年 · #121398
113年 - 11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刑法#119380
113年 · #11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