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將珠寶一批託好友乙保管後,至大陸經商,嗣客死他鄉,乙圖謀取得該批珠寶, 未將甲託管珠寶之事,告知甲之繼承人,卻將該批珠寶轉賣予珠寶商丙,試問乙之 行為應如何處斷?(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乙構成刑法第335條侵占罪
1.客觀上,乙未將甲託管珠寶之事告知甲之繼承人,顯已構成對甲財產法益之侵害。主觀上,乙對侵占行為有認識及意欲,具有侵占直接故意及不法所有之意圖。
2.乙無阻卻違法或阻卻罪責事由。
3.乙成立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