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某日持 500 元鈔至書店購買一本價值 200 元之書籍,店員乙誤認為 1,000 元紙鈔, 而欲找予 800 元時,對甲云:「找您 800 元吧!」甲雖明知乙找錯錢,仍取之而去。 試論甲成立何罪?(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甲明知店家乙多找錢,缺不主動返還,除了需承受民事部分的返還責任外,其行為也構成了刑法第335條侵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財物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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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成立 刑法 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