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男於民國 80 年購買取得 A 屋,民國 85 年與乙女結婚,民國 87 年與乙共同收養 丙為養子,民國 89 年乙懷孕順利生產丁男,甲於民國 102 年 5 月 1 日死亡,除了 A 屋尚遺留銀行存款 1,000 萬元,乙女則除有銀行存款 200 萬元外,並無其他財產, 問甲的遺產為乙、丙、丁分別繼承的數額?(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