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美國直接初選(direct primary election)之定義
為於公平基礎上產生政黨提名人選,避免初選過程受到政黨內部派系之操控,故美國採取「直接初選」制度,即初選過程與正式選舉相同,均由國家正式選務機關辦理,並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而非由政黨領袖在預備會議或黨代表大會中間接選舉產生。
(二) 美國的初選之種類
由於美國係採聯邦分權主義,美國憲法對初選制度並沒有任何規定,這是各政黨自己逐漸發展出來的一套流程。有些州只舉辦初選,也有些州只舉辦黨團會議,還有些州兩者皆有。故各州有權在一定範圍內自行決定行使之制度或所應具備之要件:
1. 排他性初選(closed primary): 又稱為封閉式初選,只有登記為某黨黨員的選民才能參加該黨的初選。
2. 交叉性初選(crossover primary): 又稱為跨黨初選或半開放式初選,選民事先聲明黨籍,可以在當天兩個不同的選舉中支持不同的候選人。
3. 開放性初選制(open primary): 選民不需登記自己黨籍,並且可以依照自己偏好作選擇,但不得同時參加兩黨的初選會。
4. 綜合初選制(blanket primary): 無需作政黨的登記或聲明,而且在初選上選民可以在兩個政黨的初選會中投票。
5. 無黨派的初選(nonpartisan primary): 選民不需登記自己黨籍,並且可以依照自己的偏好選擇兩人
(三) 我國主要政黨初選之運作方式:
我國主要政黨所採用之初選類型並不統一,基於不同之環境而有所調整:
1. 國民黨:
(1)根據國民黨的初選制度,現任者參加黨內初選不需要繳交黨員連署書,其他非現任者都必須要繳交百分之五的黨員連署,而且必須在領表之後,十天之內交出。
(2)以百分之五的黨員連署為門檻,檢驗合格以後,才在一定時間以後對幾位參加初選的人選進行民意調查,然後再進行黨員投票,這兩者各自佔的比例分別是百分之七十及百分之三十。
(3)民調佔百分之七十的初選制度設計,原來也是參照民進黨,其用意就是讓經過初選產生的黨提名人選,不要出現嚴重的「黨意與民意脫節」的情形。
2.民進黨:
(1) 民進黨早期的初選是黨員投票與幹部評鑑各占一半,實際施行後,發現幹部評鑑都被派系所掌控,失去選賢與能的功效,改由黨員直接投票替代幹部評鑑來決定人選,但在實施一段期間後,又出現了人頭黨員之問題。
(2)為了沖淡人頭黨員的影響,加入了民意調查模式,黨員投票只占三成,限縮人頭黨員之影響效力。
(3)有些黨員為了在民調時能獲得敵營群眾的支持,會出現討好敵營的言論,因而產生初選時民調高的人在大選反而落選,於是黨內便另又規畫出排敵民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