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設籍重慶之甲男於 1946 年與同鄉之乙女結婚,1949 年甲男與國民政府播遷來台, 並於 1951 年在台北與丙女結婚,1986 年在高雄與丁女結婚;嗣後甲於 1988 年返鄉 探親時方知乙女已於 1956 年改嫁戊男,甲遂與己女結婚並在蘇州定居。試問上述 各項婚姻之效力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