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試簡要說明六類公共危險物品之混合危險為何?其因應對策為何?(1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第一類:氧化性固體
第二類:易燃性固體
第三類:禁水性物質或發火性液體或固體
第四類:易燃性液體
第五類:自反應性物質或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氧化性液體
其中只有第二類和第四類可混合載運
混合性危險常受溫度、壓力、混合程度影響,因此控制放置點之溫度和壓力十分重要。
詳解
氧化性固體 第一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與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無機過氧化物應避免與水接觸。
易燃性固體 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氧化劑接觸混合及火焰、火花、高溫物體接近及過熱。金屬粉應避免與水或酸類接觸。
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禁水性物質 第三類公共危險物品之禁水性物質不可與水接觸。
易燃液體 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應防止其發生蒸氣。
自反應性物質或有機過氧化物 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不可與火焰、火花或高溫物體接近,並避免過熱、衝擊、摩擦。
氧化性液體 第六類公共危險物品應避免與可燃物接觸或混合,或具有促成其分解之物品接近,並避免過熱。
詳解
詳解
1 氧化性物體
2 易燃固體
3 發火性液體 發火性固體 禁水性物質
4 易燃液體
5 自反應物及有機過氧化物
6 氧化性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