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請問立法機關有那些功能?請申論之。(25 分)
立法機關又可被稱為國會或巴利門,在現代民主國家中,國會的成員大多經由民主選舉產生。國會為最高的民意機關,對法案及人事的決策具有高度正當性基礎。以下茲就題意,分述如下:
(一)立法機關的功能
1.甄補政治菁英功能:國會為重要的政治人才培育庫,政治菁英可透過國會完整的訓練(民主選舉、議會質詢、政策辯論等),獲得各種政治能力。
2.選舉功能:內閣制國家,國會具有選舉總理或首相的功能。
3.制定法律功能:此為國會最重要的功能,由具民意基礎的國會議員所制定的法案,對其他機關具有拘束力。此外,部分國家的國會亦有制定憲法或提出憲法修正案的權力。
4.審議預算功能:國會發揮看守荷包權角色代替人民為國家的稅務支出進行把關。此外,為減輕民眾租稅負擔、避免政治責任難以釐清,我國憲法規定國會對於行政院所提的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5.準司法功能:我國國會得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6.行政監督功能:此為國會另一項重要的功能,在我國,國會代替人民質詢行政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甚至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追究政治責任),並監督政府施政是否侵害人權、違反法律。
7.調查功能:國會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得以行政監督為由,籌組特別委員會,並透過文件調閱等作為,釐清事實真相,例如三一九真相調查委員會。需注意的事,國會調查權的發動,應與立法機關之職權有直接的關係,並應遵守權力分立原則(尤其不可侵犯司法權)。
(二)19世紀後立法權開始出現式微的趨勢:19世紀後,受到行政權力的擴大、政黨的興起等因素影響,國會所象徵的立法權力,正逐漸在式微當中。以下為學者觀察到立法權式微的原因:
1.利益團體的取代作用:隨著立法機關在政策過程當中逐漸失去主動地位,散布在社會當中的各種利益團體,也成為了人們反映己身思維及利益主張的替代途徑。而利益團體在接收了來自民間的訊息之後,亦會代替人民向有關部門反映(行政機關),發揮出利益主張以及利益匯集的功能。
2.行政權的擴大:隨著工業化的發展,現代社會的問題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及專業,要政府增設組織並編列人事預算來處理,導致行政機關規模日益膨脹,且文官較具專業性,並受永業保障,較民選且任期不固定的國會議員更有能力解決社會問題。而這也變相的削弱了立法的權力。例如小羅斯福新政。
3.有紀律的政黨興起:19世紀末政黨的興起,削弱了國會議員的自主決定能力。在內閣制國家,由於內閣是由國會多數黨所組成,因此國會中屬多數黨黨籍的議員,在黨紀控制下,往往只能扮演為政府(行政權)護航的角色;而在總統制國家當中,國會議員為同黨行政官員法案背書的情形也屢見不鮮。因此,政黨興起後,黨紀對於國會議員立法權的行使造成一定的限制。
4.國會結構性弱點:國會為一個扁平化的組織,議員身分平等,而此種權力高度分化的狀態,也導致國會不但無法出現如行政機關層級式的效率體系,故不容易出現有效的領導結果(容易吵架)。
資料來源:政治學申論題庫百分百(韋伯編著)+韋伯老師上課講解+自己整理
立法機關(Legislature / Parliament)是國家三權分立體制中,負責制定法律、監督行政、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憲政機關。其核心任務是保障法治、民主程序與公民權益。
內涵:制定、修改、廢止法律,建立國家法律秩序。
意義:保障國家治理合法性,提供政策運作的法律依據。
例子:通過預算法、選舉法、社會福利法等。
內涵:對行政機關及公共權力行使進行監督,防止權力濫用。
實施方式:質詢、調查、聽證、彈劾或不信任案。
意義:維護政府問責,保障民主制衡。
例子:立法院質詢行政首長、審查政策執行情況。
內涵:立法機關成員代表選民利益、反映社會多元聲音。
意義:確保政策與法律制定符合民意,增進政治合法性。
例子:立法委員提出地方建設或族群利益相關法案。
內涵:透過辯論、法案審議及議會活動,教育社會與公民理解政治議題。
意義:促進公民政治參與與民主意識形成。
例子:立法院公開辯論能源政策,媒體報導後提升社會認知。
內涵:協調不同利益團體,制定政策優先順序,整合社會需求。
意義:促進社會穩定與政策合理性。
例子:經濟、教育、環保等多方利益議題在立法院審議中取得折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