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不同時期、社會環境或時空背景下,民眾政治參與的動機、方式和程度都會有所差異。如物質主義之社會運動與後物主義之新興社會運動。
(一)政治參與意涵(S.Verba/Norman.Nie)
政治參與指涉的是一般民眾為影響政府的人甄選或政策內容、走向等,從而採取的各項相關行動。
而政治參與又包含了以下四種內涵:
1.政治參與的主體是公民
2.政治參與具有目的性
3.政治參與和政府的人士以及決策具相關性
4.政治參與必須以行動來表現
(二)政治參與之主要兩種模式
1.慣常性參與:
通常包含兩大類,第一類是參與者試圖影響政府人事的活動,意即與選舉相關的活動,包括投票與競選活動兩種類型;第二類是試圖影響政府的決策與行動
(1)影響政府人事:投票(民眾依照其自身偏好選擇立場觀點或意識形態和其較接近的領袖或民意代表 影響政府人事最常見的方式)/競選活動(影響或勸說他人投票、參與和選舉相關之集會活動、捐款給政黨或候選人、幫某位候選人助選等)
(2)影響政府決策或行動:政治溝通/合作性活動/接觸官員或民代/公民投票
2.非慣常性參與:
指涉的是參與民眾採往往採取遊行、抗議、示威、抵制或甚至是非體制內的暴動及非合法的暴力抗爭行動來接近政府。而其採取此種行動方式的原因可能來自於其訴求難以受到普遍社會大眾支持與認同,又欲促使政府注意或展現實力,因而傾向於採行此些方式。惟若常使用這些活動方式,可能會降低政府或其他大眾對參與者之好感。(1)高自主性和合作:持續的要件
(2)為直接行動的策略,直接和政治菁英對抗,而非在政治菁英所界定好的架構下參與政治,並且由參與大眾選定時間和地點
(3)通常將焦點置於特定的議題上,且往往會釋放出極高的訊息量與極大的壓力能量
結語-新媒體的出現擴大民眾政治資訊的取得,進而改變的選舉和投票等政治參與的方式,也進一步促成新媒體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