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警察的任務為何?依業務性質分類說明警察的分類。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一、警察任務依警察法第二條有以下四項。
1.維持公共秩序。
2.保護社會安全。
3.防止一切危害。
4.促進人民福利。
二、內政部設警政署,執行全國警察行政事務並掌理以下全國性警察業務。
1.保安警察:
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業務。
2.外事警察:
保護外僑及處理涉外案件業務。
3.國境警察:
管理出入國及警備邊疆業務。
4.刑事警察:
預防犯罪、協助偵查內亂外患重大犯罪之刑事警察業務。
5.水上警察:
防護連誇數省河湖、警衛領海業務
6.專業警察:
防護國營鐵路、航空、工礦、森林、漁鹽等專業設施之專業警察業務。
三、法之依據
1.本法依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十七款制定之。
「專業警察部分也可以分別列出來增加內容,小弟懶惰不想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