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14 年 9 月,內政部提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認為租屋族常面臨短期租約與租金調漲壓力,影響基本居住人權。因此規範租客享有 3 年租期保障,除非房東有自用需求或遇有欠租、毀損等法定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續租。請就此一規定是否侵害房東之契約自由及是否具有目的正當性,試抨己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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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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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597453
2026/10/17
  這題建議用「契約自由不是絕對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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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597687
2026/10/17
題旨分析 本題是「基本權限制+違憲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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