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9 條雇主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應符合下列之規定:
(一)具有堅固之構造。
(二)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現象。
(三)寬度應在30 公分以上。
(四)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1.堅固構造
2.材質不得有顯著損傷或腐蝕
3.踏板寬度30cm以上
4.有防滑防轉動之必要措施
1.移動梯不可有明顯外傷或鏽蝕
2.要有防滑防轉動之必要功能
3.要有堅固之構造
4.踏板寬度30cm以上
1.堅固構造
2.材質不得有顯著損傷或腐蝕
3.踏面寬30cm以上
4.防滑、防轉動措施
1要有堅固之購造
2材質不能損壞腐蝕
3應有防滑防止轉動之功能
1.堅固構造
2.材質不得有顯著損傷,腐蝕
3.寬30cm以上
4.防滑,防轉動措施
應有堅固構造,梯角間75度,有鋼性鉄材繫牢,梯腳有防滑裝置
1.堅固構造
2.不得有顯著損傷腐蝕
3.寬30cm以上踏板
4.防滑防轉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