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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甲為汽車修配廠的負責人,由於某一廠牌汽車零件的更換率相當高,但新零件取得不易且價格昂貴,二手零件有暴..
公職◆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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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選題】
甲為汽車修配廠的負責人,由於某一廠牌汽車零件的更換率相當高,但新零件取得不易且價格昂貴,二手零件有暴利可圖,乃與其友人乙、丙、丁三人共同謀議,以竊車解體的方式,作為零件之取得,同時以較新零件為低廉的價格,作為二手零件的販售。四人經合議之後,決定由乙隨機尋找目標,俟目標確認後,以電話通知丙、丁,由丙、丁下手竊車,得手後交由乙為車輛的拆解,再由甲為零件之販售。所得之不法利益,則由四人均等朋分。計畫妥當之後,乃分工進行偷車。起初數次丙、丁均能順利得手,也交予乙將所得車輛拆解,所有零件均由甲予以銷售,不法所得頗豐。惟在一次行竊之際,丙、丁失風被捕,經追查亦將甲、乙捕獲。四人前後共計竊得、拆解十一輛車,所有零件均銷贓已盡。試問甲、乙、丙、丁四人應如何處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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