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
       甲、乙二人共有 A、B 地號兩宗土地,其持分各為二分之一。今 A 地號土地辦理分割為 A、A-1 地號 兩宗土地,仍由甲、乙二人共有且個別持分維持不變;嗣後,B 地號土地則分割為 B、B-1 地號兩宗土地, B 地號土地全部歸甲所有,B-1 地號土地全部歸乙所有。上述情形各應辦理何種登記?【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