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 1.請問農會法第三十八條第五款所稱農業金融機關,係指何單位?該機關應就每 年度所獲純益提撥多少及作何用途?該事業費撥交給誰?並如何分配?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1)全國農業金庫
(2)每年度所獲純益撥出,不得少於10%,充作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3)該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撥交全國農會設於該金庫之專戶儲存,並由全國農會依下列比率分配之:
一、20%作為全國農會辦理經費管理作業及全國性輔導、推廣業務經費。
二、80%下列業務或計畫補助各級農會:
(一)農會辦理政策性嘉惠農民事業。
(二) 農會發展推廣事業。
(三)直轄市、縣(市)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
詳解
1.全國農業金庫 2.不得少於10% 3.作為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農業事業費 4.全國農會 5.20%作為全國農會管理經費作業及全國性輔導、推廣業務 80%依下列業務及計畫補助各級農會: 農會辦理政策性嘉惠農民事業 農會發展農業推廣事業 縣市、直轄市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
詳解
1.全國農業金庫
2.百分之十 充作農業推廣事業費與輔導費
詳解
1.全國農業金庫
2.每年度所獲純益撥出,不得少於10%,充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3.撥交全國農會之專戶儲存,並由全國農會依比率分配之
(1)20%作為全國農會辦理經費管理作業及全國性輔導、推廣業務經費
(2)80%依下列業務或計畫補助各級農會(一)農會辦理政策性佳惠農民事業(二)農業發 展推廣事業(三)直轄市、縣市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
詳解
(1)全國農業金庫
(2)每年度所獲純益撥出,不得少於百分之十,充作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3)該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撥交全國農會設於該金庫之專戶儲存,並由
全國農會依下列比率分配之:一、百分之二十作為全國農會辦理經費管理作
業及全國性輔導、推廣業務經費。二、百分之八十依下列業務或計畫補助各
級農會:(一)農會辦理政策性嘉惠農民事業。(二) 農會發展推廣事業。
(三)直轄市、縣(市)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
詳解
農業金庫
提撥20%充作為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20%作為全國
詳解
1.全國農業金庫
2.每年度所獲純益,不得少於10%,充作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3.該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撥交全國農會設於全國農業金庫之專戶儲存,並由全國農會依下列比率分配之:
(一)20%作為全國農會辦理經費管理作業及全國性輔導、推廣業務經費。
(二)80%依下列業務或計畫補助各級農會
a農會辦理政策性嘉惠農民事業。
b農會發展推廣事業。
c直轄市、縣(市)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
詳解
1、全國農業金庫
3法定公積15%、公益金5%、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不得超過62%、8%、理監事及工作人員不得超過10%
詳解
1.全國農業 金庫
2.根據農會法施行細則第40條,不得少於百分之十作為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詳解
全國農業金庫
不少於10%,作為各級農會輔導及推懬農業是葉費
交給全國農會設於該金庫之專戶儲存
20%用於經費管理作業,全國性輔導及推廣事業費
80%用於補助各農會,政策性農民嘉惠事業,發展推廣事業,直轄市及縣是農會的輔導及推廣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