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認知性:教導具有教育價值的知識,例如;上社會課,認識了解台灣的地理位置。
2.合價值性:教學活動或學習的知識具有正面的教育意義,例如:教師節活動,全校舉辦尊師感恩的敬茶儀式。
3.合自願性:讓學生具有學習的動機與意願,始進行教學活動。例如:學生為了參加水火箭創意比賽,學習製作水火箭。
Peters提出了教育三規準:合認知性、合價值性、合自願性,以下分別就三點說明之:
1.合認知性:即為對真理的重視,必須明辨是非、忠於事實。例如數學定理的教學:正方形面積=邊長X邊長。
2.合價值性:即為對於善的追求,符合社會公義與道德良知,並且是有意義的。例如教導民主法治的觀念。
3.合自願性:不能違反學生意願,應是自發性的學習,而不是填鴨式的要求學生記憶。例如各種學生本位的教學模式。
教育的過程,是為了帶領學生求真求善,並且是自發性的學習,教師應了解自我角色,規劃適當課程,給予學生更好的學習環境。
合認知性:學生學習的觀念與知識必須正確的、證實的,不可不符合邏輯與虛構的概念與事情。
例如:在學校中有「地理」課程而不教風水、有「化學」課程而不教煉丹術、有「天文」課程而不教紫微斗數,合認知性的教育旨在求真,辨認事實,應該是是非非,絕不可以非是是非」。
合價值性:學生學習的內容必須有學習的價值性,不可不符合教學目的與教學意義。
例如:教育是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導學生參加社區消除髒亂活動最具有教育價值;如果在學校裡教導學生窺探他人隱私,與社會規範相悖離,不符合合價值性教學規準。
合自願性:學生學習必須出自於個體自願性,不可強迫進行,更重要的是要尊重學習者的自由意志,要讓學習者願意學習,樂於學習,而不是在威脅、強制、灌輸之下學習。
例如:體育老師上游泳課時同意讓遇到生理期及生病的同學免下水;教師在課堂上宣揚自己的宗教信仰,並強制學生配合進行相關的活動,此舉最不符合自願性教育規準;「你可以把一匹馬拉到河邊,但你卻不能強迫牠喝水」,這是指在教學上,唯有激發學生的合自願性動機才能有效提昇教育成果。
(一)合認知性:教育目的在求真,辨認事實,合乎邏輯,著重認知能力的有意義學習
例如:天文課程不能用紫微斗數課取代
(二)合價值性:教育乃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須合情、求善、適切、有意義
例如:應教導學生參加社區服務活動而非大胃王比賽
(三)合自願性:教育須顧及學生身心自然發展歷程與自由意志的表達,應理性思考及主動學習
例如:老師透過圖片、說故事等引發學生學習動機,讓其主動學習
英國哲學家皮德思(P.Peters)認為教育就是引導學生學習知識。而在進行教育引導的過程中,Peters 提出了教育的三規準,分別為: 合認知性、合價值性、合自願性。
(一) 合認知性: 讓學生之其所以然,其所學知識一定是要有根據的。
例如:在學習地球是繞著太陽轉的自然現象時,教師便可引導學生進行資料蒐尋來證明這個現象是合理的。
(二) 合價值性: 教育的內容應該要有價值。
例如: 進行健康課認識傳染病的部分時,課程中的內容可啟發學生對於自我保健以及環境衛生的重視。
合自願性: 學生對於所要學習的知識能夠自動自發去學習,並在學習過後能舉一反三。
例如: 學生對於國語課提到的「西遊記」劇本感到很有興趣,便會自行在尋找跟「西遊記」相關的書籍或是影集來觀看,並且在閱讀或觀看完後自我分析每個角色的個性以及每一章節的大意。
1.認知:教育知識或學科的內容要符合正確性,若教育知識的內容正確性有疑慮則不符合認知性
2.價值:教育的內容必須符合道德的規範,若教育的內容有違反道德倫常,則不符合價值性
3.自願:教育的學習必須出自於自願,並非強迫其學習。
1.合認知性:教育符合應該教的課程內容與知識,例如:教學生學習認識電腦實際的操作知識
2.和價值性:課程內容具有意義,例如:叫學生認識天文知識,而非星座命理
3.和自願性:課程內容能讓學生自願主動學習
教育規準有三:合認知性、合自願性、合價值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則
合認知性:教學內容是經驗證過的事實,是真的規準。
合自願性:教學過程是合乎學生的學習意願與學習動機,是美的規準。
合價值性:教學結果是有它的意義與道德作用,是善的規準。
合自願性表示是學生願意主動所學習的內容,並非教師以權力強迫學生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