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從"政府再造"、"形象再造"以及"網絡再造"的觀點言之,政府公關與行銷實為政府再造的關鍵手段之一;其中,"媒體行銷"亦為政府公關與行銷的重要面向之一。關於媒體行銷的原則、倫理與運作方式,茲依題意,分述如下:
(一)媒體行銷的倫理與原則
1.誠信原則
政府應以誠信為本,並與媒體記者建立良好的互動與夥伴關係,以促使自己成為媒體記
者的可靠新聞來源。例如透過與媒體記者的餐敘,以培養雙方的良好關係。
2.績效基礎
政府應以績效為基礎;進言之,政府若是在政務的推行上能表現出效率與效能,則可以
提升媒體記者對於自己的信任感,而不會事事"雞蛋裡挑骨頭"。
3.全員參與
政府的媒體行銷工作並非只是政府首長與公關單位的工作而已;透過政府部門內的全體
人員參與,公關行銷的工作才有可能成功。
4.主動積極
政府部門必須以積極主動的態度,建立媒體記者的資料庫,並常與媒體記者保持聯繫,
維持雙方的信任關係。
5.了解媒體
政府與進行媒體行銷,必須要了解媒體的本質、特性及運作方式。
(二)媒體行銷的運作方式
1.造勢活動
政府部門精心設計的公關造勢活動,常常成為媒體記者主動追逐的新聞來源。
2.接受訪問
政府部門的首長或相關單位主管主動接受媒體的採訪,除了可以宣達相關政令外,亦可
以成為媒體行銷的重要手段。
3.發布新聞
政府部門主動發布新聞,並邀請媒體記者參加,協助報導宣達,以形成雙方互信互惠的
關係,亦可為媒體行銷的可行方式。
4.媒體廣告
在經費許可的前提下,政府部門亦可透過購買廣告,或製作帶狀性節目以及新聞紀錄片
等,向民眾推廣某種政策或理念。
(一)媒體行銷的原則與倫理 1.誠信原則:秉持誠信原則,與媒體記者建立互信互惠的工作關係,使自己成為媒體可靠的新聞來源,對記者的電話訪問盡可能接受或回電,一方面讓記者了解機關,做出有利的報導,一方面也較有意願主動配合採訪或報導機關的活動或訊息,達到政令宣導的目的。 2.以績效為基礎:政府機關的良好形象應建立在實質績效的基礎上,再透過媒體的強力行銷,才能發揮相輔相成的效果。 3.主動積極精神:公共管理者必須能主動積極,建立媒體記者資料庫,經常與記者保持聯繫,維持良好的夥伴關係,並充分提供新聞訊息和相關背景資料,使媒體能做詳盡和正確的報導,不致於因訊息不足而產生誤解偏頗的報導,影響行銷的成效。 4.了解媒體特性:有效進行媒體行銷,必須先了解媒體的本質、特性及運作方式,認識新聞價值所具備的時效性、特性及運作方式,認識新聞價值所具備的鄰近性、趣味性、時效性、刺激性與影響性等特性,以找尋公關行銷的切入點。 5.全員參與行銷:媒體行銷不只是少數專責人員的責任,從機關首長的重視,到每個機關成員的認同與參與,都與行銷的成敗息息相關。 (二)媒體行銷的運作方式 1.新聞發布:政府各部門遇有制訂或發布重要政策、重要統計數據或研究報告發表,或重大事件及政令宣導需要等,均可隨時發布新聞予以說明,邀請媒體記者參加,協助報導宣達。 2.接受媒體採訪:機關首長除平時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外,也可以參加公共節目、現場call in節目或是電視辯論會等,與學者專家以及民眾對談、溝通,藉此對公共議題予以說明或進行觀念的宣導。 3.公開造勢活動:對某些活動予以精心設計,並公開造勢,以吸引媒體的注意。 4.媒體廣告:透過買廣告,或由廣告公司提出企劃案,政府機關則贊助經費,配合所需宣導的政策或主題,製作廣電節目以刊載政令或進行績效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