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公文(20分)
題目:
        內政部警政署為有效防制員警酒後駕車擎事,知法犯法破壞警察形象,經研訂「各警察機關員 警酒後駕車相關防制作為」,由「事前加強宣導、防制」「故違嚴懲」「事後再行宣導防制」等策略, 務必導正員警正確概念與認知,於102年2月8日以警署督字第1020058523號函發各警察機關、學校,確實遵照辦理。
依據前揭函示,試擬「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函」發所屬各單位(含各大中隊),並副知各單位主管,務依署函規定,對所屬教職學員生加強宣導防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