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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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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一般金融:票據法概要#11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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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一般金融:票據法概要#111674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一般金融:票據法概要#111674
科目:
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年份:
111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第四題:
甲為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之代表人,A 公司為向 B 銀行借款,由甲於發票人欄 位蓋上 A 公司之印章及甲之負責人章,簽發面額為新臺幣 500 萬元,發票日為 110 年 9 月 10 日,到期日為 111 年 3 月 10 日之本票 1 張,並請 A 公司之董事乙於該本票背面簽名並記 載「保證人」之字樣後,交付該本票予 B 銀行作為借款憑證。請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三)若該本票屆期未獲付款,B 銀行得否向法院聲請對 A 公司、甲及乙核發本票裁定? 理由為何?【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