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派判斷依據:
文中語句如「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聖人者,天下之利器也」,呼應道家主張的「無為而治」、「藏器於身、不露其鋒」。
對仁義制度提出批判,認為這些制度反成為大盜所利用,這是典型道家(尤其是莊子)批評儒家形式仁義的觀點。
思想主張闡釋:
道家主張「無為自然」,反對人為制度與過度干預。
認為制度與仁義反而成為盜賊的工具,使人貪圖名利,導致社會敗壞。
聖人不應以制度治理天下,而應如道一樣「不見形跡」,讓人民回歸淳樸。
學派判斷依據:
文中討論賞罰制度與其實施成效,並以重刑(辜磔於市)仍無法遏止非法行為為例,突顯現行法律的無力。
強調確定的結果(如「必死」)比高報酬(如「予汝天下」)更具威懾力,體現法家重視法令嚴明與必罰必賞。
思想主張闡釋:
法家主張法令嚴格,賞罰分明,執行不偏不倚。
此文說明若不能保證法律必然執行(例如不能「必死」),即使懲罰再重也無法制止犯法行為,故需建立明確且確實執行的法律制度。
也暗示人性趨利避害,治國應根據此天性設計制度。
學派判斷依據:
文中用「義」來評價攻打宋國的行為,「必傷義而不得」,明顯以義理為行事準則。
強調道德判斷與合乎人道的行為,是儒家思想核心。
思想主張闡釋:
儒家強調仁義禮智信,主張以德治國。
此文批評大國攻打小國是不義之舉,即使可得利也不應如此,展現出儒家重視道義勝於利益。
提倡以道義約束君主行為,反對貪圖不義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