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題目四:
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二)A 為支付貨款,簽發一張面額新臺幣貳拾萬元整的匯票予 B,B 不慎遺失該匯 票,而該匯票為 C 拾獲。嗣後 C 以伍萬元之代價,將該匯票轉讓給善意第三 人 D。依票據法之規定,D 是否取得票據權利?【1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D無票據權利,理由如下:
B 不慎遺失該匯票,而該匯票為 C 拾獲,依票據法第14條規定:以惡意或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故C無票據權利。
因C無票據權利,其後手無論是否已支付相當對價或出於惡意取得票據,都將繼承前手C取得票據之瑕疵,故D無票據權利。
詳解
是,D為善意取得票據享有票據權利
詳解
D無票據權利,理由如下: B 不慎遺失該匯票,而該匯票為 C 拾獲,依票據法第14條規定:以惡意或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故C無票據權利。 因C無票據權利,其後手無論是否已支付相當對價或出於惡意取得票據,都將繼承前手C取得票據之瑕疵,故D無票據權利。
詳解
D不得取得票據權利。
依票據法規定,以不當對價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優於前手之權利。
而D之前手C,而C取得票據出於惡意,為不得享有票據權利之人。
故D不得取得票據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