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5 年 12 月 31 日經重新精算後,確定福利義務現值為$39,870,846。
依據修正的IAS 19規定,且市售講義內容,計算資產利息依折現率計算,
故此答案是否應將計畫資產之實際報酬與利息收入重新計算呢?還請強者解惑,謝謝
修正內容如下: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
123 企業應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第 83 段明定之折現率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淨利息。
123A 為依第 123 段之規定決定淨利息,企業應使用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惟若企業依第 99 段之規定再衡量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企業應使用下列項目,以決定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後之剩餘年度報導 期間之淨利息:
(a) 依第 99 段(b)之規定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
(b) 依第 99 段(b)之規定用於再衡量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折現率。
於適用第 123A 段之規定時,企業亦應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 金或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