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游離輻射防護法」第 14 條規定,雇主對告知懷孕之女性輻射工作人員,應即檢
討其工作條件,以確保妊娠期間胚胎或胎兒所受之曝露不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
準之規定。請問:
⑴此規定之內容(輻射劑量限度)為何?(10 分)
詳解 (共 2 筆)
Kun
詳解 #2197676
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 14 條 雇主對...
(共 24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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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h Angela
詳解 #2663594
其剩餘妊娠期間下腹部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2毫西弗且其攝入之核種造成隻約定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1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