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丙男係臺東縣民,於民國 102 年 3 月應聘至香港擔任美商經理。試問:(25 分)
⑵丙男於民國 104 年 6 月,返臺與丁女結婚,其結婚如何生效?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若身分未轉變為香港公民,則依本國民法982條向戶政機關登記即可.若已轉變,則依據本條例第38條:民事事作,涉及香港或澳門者,類推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依據該法第46條: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