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請回答下列問題:
⑵試舉例聯營事項說明其申請及核准之程序?(1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申請需準備下列文件:
1.聯營實施計畫書
2.聯營企畫草案
3.公平交易委員會之許可文件
其計劃書應詳載下列訊息:
1.參與聯營事業之名稱
2.聯營行為之具體內容
3.預定實施日期
4.實施聯營對票價、服務及其他對消費者權益之影響
5.實施聯營對業者降低成本、改善服務品質、促進效率或促進合理經營之具體預期效果
具備相關文件後,可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得到許可後,始得實施聯營;交通部許可聯營時,得附加條件、限期、限制或負擔。
詳解
(一)民用航空運輸業聯營許可審查辦法第3條:
- 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聯營時,應檢附下列文件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許可後,始得辦理;交通部許可聯營時,得附加條件、期限、限制或負擔。
- 聯營實施計畫書。
- 聯營契約草案。
- 其聯營行為構成公平交易法第14條之聯合行為者,應檢附公平交易委員會許可文件。
2. 前項聯營實施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 參與聯營事業之名稱。
- 聯營行為之具體內容。
- 預定實施期日。
- 實施聯營對票價、服務及其他消費權益之影響。
- 實施聯營對業者降低成本、改善服務品質、增進效率或促進合理經營之具體效果。
(二) 民用航空運輸業聯營許可審查辦法第4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實施
- 共用班號、
- 票證免背書轉讓、
- 聯合促銷及
- 其他聯營事項,有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屬於公平交易法第14條所稱聯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