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山坡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第 2 條與第 3 條規定,根據土地 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母岩性質等四種因素,將坡地分成 1~6 級, 其中 1~4 級(宜農牧地) 、5 級(宜林地) 、6 級(加強保育地) 。請回答:

⑵說明這四種因素對於坡地分級上,即宜農牧地、宜林地及加強保育地等各有何關 聯性?也就是這三種利用地與上述四因素的定性關係如何?(10 分)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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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615055
2025/08/20
三種利用地與四因素的定性關係   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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